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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常鮮與聯絡,誰呢?
鈴響許久,就自斷,終于鼓起勇按接鍵。
沉嗓音如惡魔索命,「吧?李彌姐。」
「別排好。個,輪到。」
嚇得當扔掉。
羅賓還現。
話斷,癱,全力像瞬被抽乾似。
應該報警尋求保護嗎?
著就譜事,誰能信呢?警方辦案講求證據,面之。
羅賓能樣堂而皇之通,恐怕對自己絕對信吧。
回,真失敗呀。
候父親殺母親消失,孤兒院,受盡欺凌。
好容易考,靠養活自己,卻因為識清葬送程。
現,自己命也入倒計。
唯值得欣慰,,已經付代價。
還什麼放,就作為個作,仍背負著抄襲惡名。
吧。
甘。
留個無法被復製故事。
麼著,已經到。
故事仍,【透過戶,目睹起兇殺案,警察卻撒謊。】
就麼奇妙,沒到最個作品,主角竟自己。
自己能能活著完結局。
但只還沒,個故事就直更。
13
點分,距將故事釋網已經過兩個,閱量為0。
羅賓何。
周圍得怕,壁掛鐘指標音被無限放。
滴答…滴答…
原並怕,怕等待過程。就對懲罰。
個縮,捧著理著頁面。
角訊息欄終于現個目數字1。
收到條網友留言:「已經報警。」
個者將篇故事轉,,注起。
底評論褒貶,各種音都,數質疑故事真實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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