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訴訟登報,事徹底鬧,沈教授比差。
唐姐決議搬。
「非鬧得眾皆,讓指著子笑話。」
沈教授急敗壞,概昏,腳踹翻唐姐箱子。
箱子裡面只些帕,件破旗袍。
「願同婚才鬧成樣。」
「難怕被笑?皮就麼。」
沈教授呵斥。
唐姐柔,眸收拾。
「怕,而習慣。從留始,就被笑。」
將些委屈平。
們都得見。
「們娃娃親,但從沒拿件事脅迫。」
「沈津則,好歹起。留比見識廣,比貴,也應當樣把當。為何突然轉過回娶,卻甘願。」
「但既然都過,自然應該分。」
「,裹腳,方。沒過,沒什麼見識。」
唐姐些話何嘗過們呢。
「但也個活著,腳自願裹。」
「憑什麼委曲求全,受盡,嫌棄過輩子?」
「請放過吧。」
些話幾乎把淚。
但媽卻只邊笑。
「過個腳女,鬧什麼革命,又女。」
似乎得鬧沒什麼好,轉。
抿唇,望著唐姐收拾好。
個。
候著沈教授腳踏,候卻個。
裡,沒們任何個留址。
只沈教授還婚。
也成為政府第個被女婚男。
再之沈教授概也得沒面,退租子。
租對留回夫妻。
兩個很好。
媽卻沒之興奮勁,總抱怨租客太吵。
「就笑,還,震得子咚咚響,還如個唐姐呢。」
媽始叫唐姐。
9
歲如梭,女。
仍還。
距唐姐婚已經過。
,們沒聯係過。
只常到子浮腳面樣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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