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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,裡裡麼?」
句話,讓徹底扛,即便力扶著子,卻依單膝跪。
再加把勁兒:「又藥背,試藥甘願付健康與命?」
回,林俊直接倒。
喘著,粗呼吸。
概就傳「攻」吧?
蹲子,憐惜瞧著,慰:「師兄,用樣,肉,才真正叢林法則,所信仰法律、堅持正,資本與權面,堪擊。
林俊捂著自己,睜睛瞧著板,猜透什麼。
等好兒,突然就笑,先笑著,接著放笑,最種瘋癲笑。
種節奏分、遞笑,最容易激,因為壓根笑什麼?
「肉?」
「資本權?」
「琦君,既然認定肉,為什麼又方設法毀滅證據、頂罪,費盡製造什麼完美犯罪?」
「也認定,只留證據,子犯法也必須與庶同罪?」
撐著起,平而正式:「琦君,涉嫌殺害名無辜民,並威逼利誘盲藏青為頂罪,現依法逮捕,權保持沉默、權聘請律師,但從刻起,所任何句話,都作為呈堂證供。」
副冰銬就樣悄無息落腕,都沒反應過。
「麼刑警,剛剛話,具備法律效力吧?」,「隨都以翻供。」
「以謊,以翻供,證據,」林俊問,「琦君,就麼自信,沒留半點證據嗎?」
自然沒。
然,們能等到現才抓嗎?
但事實,確實被批捕。
11
被拘留所之,見過次陸子然。
求與實話實,提,當事決能與律師謊,因為但凡錯過個細節,案件就截然同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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