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律師著:“請被告模糊概。剛剛提到,些實驗之都簽訂相協議,但據們調查,事實并完全樣,許受害者自始至終都曾曉自己面對什麼,更許,為所謂報酬,邊況,賣,譬如田柔君女士。”
古雅然笑:“們麼,就妥妥莫須嗎?準備好報酬,們,收報酬,麼能確定們背后搞什麼作?難成還個個親自盯著們?”
原告律師:“非常清楚實驗危險性,本就應該確定接受實驗本曉況。但根據調查,許受害者根本。”
原告律師完后等古雅然回答,又始繼續對古雅然項罪名陳述,語速倒,卻幾乎沒歇,鮮古雅然反駁。
而警方準備證據,也乎古雅然料完善,每反駁點,對方都能拿相證據反駁。
只張嘴,什麼資料都沒。
再向辯護律師個位置。
還沒。
而向法官候,法官卻沒,由著原告方陳述著罪名提交罪證。
古雅然畢竟專業律師,面對原告律師qiang樣話,也該麼反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