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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秦檜所謂「功績」之所以爭議休,因為及歷史評價兩種價值觀衝突——以國疆域與民族節為,還以現實續與期穩為先?支持者從者,認為特定代背景,議理性選擇;反對者則從者,指責主觀賣國、扼殺收復。
本章目,為秦檜直接定罪或翻案,而還原些洗論據起點與邏輯,讓者理解為何「千古罪」
第章:營歸宋——奇逃脫與背疑
靖康(1127)初,軍騎衝破汴京,宋王朝命運夜顛覆。徽宗、欽宗帝連同后妃宗、百官數千,被成群押解,始屈辱「狩」。,為翰林士承旨秦檜,也被俘之列。
對當宋臣而言,被俘往往著命運終結。國對戰俘態度並容,尤其對于份官員,則充作勞役,則囚禁、凌辱、至處。然而,秦檜經歷卻異常「順利」。僅沒像許同僚樣被迫寒負,反而押送途就以能言善辯識務姿態,引起國權貴注。
據《宋史·秦檜傳》記載,被俘久便結識完顏昌——國當位臣。秦檜對方好漢文化,便以文唱、引經據典方式博取好。
真正令費解,營過程。靖康之變,批被俘官員方終老,極能回到宋境。秦檜卻被俘,攜妻歸,而且沒遭到軍阻攔。史料對段經歷記錄極為含糊——《宋史》僅用「潛歸」字帶過,卻沒交代如何避過封鎖,更沒為何國容忍位曾任翰林士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