碎片會員 季卡15.00美金,年卡50.00美金,全站免廣告,海量小說免費聽,獨享VIP小說,免費贈送福利站、短劇站、漫畫站
碎片會員 季卡15.00美金,年卡50.00美金,全站免廣告,海量小說免費聽,獨享VIP小說,免費贈送福利站、短劇站、漫畫站
件事,都錄得清清楚楚,因后果調理分。
領導頓面變,抬向應卉清:“應同志,所以周振邦屢次對糾纏清,再次被拒絕之后惱羞成,才?”
應卉清用力點:“沒錯,您從錄音也能到,段清野全程都沒還,為保護,被周振邦打。”
至今為止,段清野還傷為證。
千真萬確抵賴得。
陸倩把錄音推向:“張叔,個就送您,也能幫您忙吧?”
領導垂錄音,卻忽然又沉默。
過許久,才終于:“件事,終究對文團名譽造成響。”
公眾才管事起因究竟如何呢,們只注件事爆點。
就算澄清,公眾也都以為們為維護自己才如此回應。
們總能見個,就們錄音吧?
究其根本,件事還無法徹底解決。
陸倩卻:“其實件事很簡單,周振邦打,必須得付相應代價。”
也就段清野計較,沒向索賠,切皆交警方處理。
如果段清野真周振邦較真,周振邦還里理?
領導卻對此事頗為贊同:“就算們兩個打官司。終究也們自己事。就算周振邦登報歉,也起到什麼作用。”
放們部員里,其實無非就點事。
公眾,毫相干兩件事。們因為段清野起訴周振邦,就認為段清野無辜。
更別提,公眾更乎段清野應卉清之系。
陸倩卻慌忙:“確,段清野就算起訴也解決最根本問題,過兩條并,效果就同。”
領導抬向陸倩:“另條什麼?”
“由組織面起訴應尋釁滋事,故破壞演。”
應段清野應卉清之正當系,雖然造謠事,但們確拿什麼實質性證據。
就算到法庭,結果也樣。
但以尋釁滋事罪起訴,就兩碼事。
件事往里,破壞文團演,文團造成極損失,以民事索賠。
往里,破壞革命啊。
再加應話本就真真假假,現錄音為證,法庭, 應定然沒好果子。
而公眾里,個句假話,即便其全真,但也相信。
由此,于應卉清之謠言就攻自破嗎?
陸倩提兩條并,就為方面限制周振邦,方面打擊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