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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帝王,權赫自然從就接受并秉持“君權神授”理,帝王選定神之代言,負著治理、定黎民任。
雖然推翻以政權,但以政權皇仍然推樣理。
善待朝皇族宗,便維護理,讓百姓悅誠,毫無反抗之。
自古以,朝代更迭,猶如潮起潮落,無論如何變換,皆著成文卻又至規矩。
怕改朝換代,朝以將負隅頑抗皇貴族斬于劍,卻絕能對其余宗毫無理由趕盡殺絕。
其緣由,單單于仁德之,更于對勢久統治考量。
趕盡殺絕之舉,于當而言,無異于本就蕩局勢再添波瀾,讓些剛剛納入乾朝治百姓們恐懼與抵。
得朝殘暴仁,百姓甘愿歸順?
民若穩,又何太平言?
再者,著于,王朝興衰交替,能千萬載、永更替?
今若權赫對朝宗痛殺,將錦麟國皇斬盡殺絕,雖之或許能消除些許隱患,卻無形埋禍根。
待到乾朝歷經歲變遷,至末代之,曾經所作所為便成為把柄,成為其之煽百姓、挑起事端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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