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然,啟王也麼,自以為就麼將李縣令收。
若非還沒到確能接鹿縣,啟王就把李縣令調回帝京用。
鹿縣畢竟個方,啟王若隨便將李縣令調,很能就被其兩位輔臣占位置。
李縣令別目,自然順推舟。
啟王為收買,也確實些事。
都怕太后查,否則,很證據證啟王。
曾,太后根本按常理牌,居然相信調查,反而直接分析。
理據,理,以至于到曾經送好處,專盯著次坑些兵,然后得啟王拍戲結論。
布局證據都沒用,李縣令得荒謬,張張嘴反駁,卻現已經。
錯過剛始最佳,現什麼,太后都信。
雖然標準,太后顯自已判斷。
再,都成狡辯。
李縣令徹底閉嘴。
柳蕓豈放過:“過,識先,再啟,到底些樣,證啟王過鍵刻拿背鍋。”
“識脫而已經半截,就算,也差音。”
“比如,qi,qin,或者qing……”
幾個音得非常,怕李縣令太后等反應,當到自已法完全被猜,神經帶起肌肉蠕也無法控制。
還隱藏至,本能回避音被點到,顆仿佛被只捏著,連帶呼吸都難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