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洞當初帝京廢棄,實則已經采余。
等于種操作都事,里還得到抹平掩飾?
何況,只現礦洞,片脈屬于賢王也沒什麼,壓根兒就沒記。
如今,就算現礦洞又如何?
誰也能證礦洞就采。
賢王眸凝凝:“回皇,片確實微臣。”
“約,微臣從兒過,得緣,才買。”
“過沖,買之后根本沒好什麼,就直擱置。”
“……微臣也忘記回事兒,帝京更加能采什麼礦洞,定然現礦,私自采,還栽贓微臣。”
“微臣著實冤枉啊!”
起理,實則顧言。
過仗著林子凡等沒證據,才個似得過理由自已脫。
認認洞。
林子凡似笑非笑:“?契啊!”
賢王哼:“紀,記性好,麼事誰還記得清楚?”
“林,今堂審殺👤兇,理清本王產業。”
“片屬屬于本王,跟件案子系嗎?”
皇帝舒:“林子凡,賢王皇叔兇嗎?”
“片所者,跟案子系?”
林子凡拱:“回皇,賢王倒并非兇,也跟案子系。”
“只兇無現礦洞,便拋尸而已。”
特提及,當然為理賢王罪名,而提皇太后所,賢王曾經過某種作。
私自采礦啊,誰采,賢王又用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