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枝枝也著:“婆母,事兒還與夫君商量吧。”
“若夫君得應當交您,兒媳自也將些留。”
“只夫君似乎沒讓您掌管。”
“兒媳貿然您,怕惹得夫君。”
按理,公孫氏個紀,各府,確應當掌管饋。
如容枝枝般剛過久婦,沒插府事物,就交,也點點往放罷。
而麼,就全部放到里。
便從,能掌管饋,也過就因為覃氏好,管事兒,且過表面將事交。
真正子候,都覃氏點。
也正因為如此,事便更怪異,沈硯好端端,讓自己母親管事兒,定然也理。
容枝枝自稀里糊涂,就隨便答應。
公孫氏沒好:“自己兒子財,難硯還管嗎?”
“就將攥里,就交罷!”
“難成貪墨成?”
然而。
論公孫氏如何誣賴。
容枝枝態度,始終咸淡,叫公孫氏種拳打棉:
“夫君約莫還個辰,便朝回。”
“婆母兒,以當面與夫君。”
“為難兒媳,也沒什麼!”
公孫氏沉著:“肯交?”
越樣步步緊逼,肯等沈硯回決斷,容枝枝便越清楚,交得。
便沉眸:“如果婆母非樣,兒媳也無話辯駁。”
辯駁,就默認堅決交!
公孫氏結:“兒娶樣個事事都忤逆輩潑婦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