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嵐:“段頻以分為個部分:最主部分,就賓館賓館,或者辦公。
當然,凸顯殘暴個性,也以張老板旁邊,至就片,邪惡笑,顯得麼恐懼無助。
個過程以利用角度錯位,當然,如果為追求真實效果,也以干干事。
過別以為暗示,希望樣。
只部分頻送到法庭,麼以展示個頻半部分,就們眉,暗送波,愿。
只過實操候,讓些失態而已,但事實自愿,絕非屈于威脅迫。”
賈虎點點:“個倒以。問題講過沒,旦些送法庭,沒罪話,丁嘯就都受到法律制裁!”
嵐解釋:“麼簡單理,難還懂?丁嘯之矛盾,以共戴之仇,雙方沒撕破則已,旦向法庭,就活。
,丁嘯里就沒價值。
雖然以此之,設法掌握病產,但丁嘯絕對能力像現對付李艷麗樣,把里財產洗回。
同還像即將取代李艷麗樣,定用個更加漂亮女孩子,替代位置。
狡兔,狗烹例子比比皆。
當司馬懿愚蠢加膽,居然被諸葛亮空計嚇得屁滾尿流。
后又,才司馬懿真正之處,因為曹魏用司馬懿,就為對付諸葛亮。
司馬懿自己沒站穩腳跟況,如果諸葛亮提被滅,麼個定司馬懿。
司馬懿正諳此,所以才故放諸葛亮條。
事實證,就斷與諸葛亮對決,站穩腳跟,最后由兒子完成帝業。
所以等到丁嘯真刀真槍相見,為,而為自己,最希望們打個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