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選擇現跟婚。
但懶得跟張爭辯些,直接把李搬。
畢竟,永都叫個裝。
然,張卻非跟爭辯。
李被扔后,還理直壯跟理論,「林,當正差,得已才叫啊。也沒醫院照顧媽嗎?必咬著點事兒放嗎?」
頓頓,「再,們夫妻,,媽難媽嗎?打斷骨也還連著筋呢,何況跟媽也就爭吵過幾次而已,叫幫忙,什麼問題嗎?」
著認真,得更恐怖。
反問,「所以,張,跟結婚,就為打著夫妻、名義,幫滴滴代孝嗎?」
張:「林,互幫互助而已,話必麼難嗎?」
呵呵,「互幫互助,媽院候,幫什麼?幫忙提血壓嗎?謝謝啊。」
張還跟爭辯,直接將推,把。
鎖回之,就已經換。
張見態度堅決,,最終拿著李。
08
但即使張。
張依同婚。
還鬧到爸媽里,爸媽幫忙勸婚。
跟爸媽:「爸,媽,現執跟婚。們幫勸勸,婚姻兒戲,們之也沒什麼原則性問題,真沒必鬧成個樣子。」
爸直接,「張,媽都麼欺負,卻能而見,還加,讓照顧媽,真敢啊。還,們之沒什麼原則性問題,里什麼才原則性問題,非軌,暴才算原則性問題嗎?」